倒賣淘寶賬號2000個,這伙人栽了!
2022-05-23 11:13:05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劉建軍 | 作者:鐘劍昌 | 點擊量:12731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鐘劍昌)近日,北湖公安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,抓獲了3名倒賣淘寶賬號的犯罪嫌疑人。
今年4月,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電偵大隊在日常工作中發現,有人在網上倒賣淘寶賬號。為了迅速弄清事實真相,電偵大隊聯合燕泉派出所迅速對該情況展開調查。
經過1個多月的縝密偵查,民警發現,這是由3個人組成的犯罪團伙,犯罪嫌疑人從網上非法購入大量淘寶賬號,再通過微信群、QQ群將淘寶賬號賣給他人,由此賺取差價。
5月14日,經過多個小時的研判、蹲守,民警在北湖區寒溪路某小區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紅(男,36歲)、李某(男,33歲)、唐某民(男,35歲),扣押涉案手機10部、電腦2臺。
經查,2022年3月底,犯罪嫌疑人劉某紅在廣東務工時,無意間得知淘寶賬號可以賣錢,覺得有利可圖,便與老鄉李某、表弟唐某民一起在郴州做起了這門“生意”。為了獲得更多的淘寶賬號,劉某紅、李某活躍于各微信群、QQ群內,通過“上家”,以批發價格收購淘寶賬號,并使用手機號碼對這些淘寶賬號進行綁定。唐某民則在其他的微信群、QQ群,叫賣收購而來的淘寶賬號,一旦有買家欲購買,唐某民會將該淘寶賬號換綁成買家提供的手機號碼后賣出,由此來賺取差價。
經審訊,該團伙2個月內倒賣淘寶賬號2000余個,非法獲利5萬余元。
目前,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法律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責編:劉建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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